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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艺术特长生报考的相关政策及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9-01-09

浙江工商大学2009年激励艺术特长生报考

的相关政策及实施办法

为激励艺术特长生报考,2009年我校将继续对以第一志愿报考浙江工商大学的艺术特长生实行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优惠政策

1.在高中阶段参加2009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声乐、器乐、舞蹈、话剧(主持)、曲艺、戏曲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的进档考生学校将确保其录取在相应批次的第一专业志愿。

2.获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艺术测试一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获奖学金10000/生。

二、享受优惠政策的特长项目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扬琴、柳琴、中阮、大阮、笛子、二胡、板胡、京胡、中胡、高音唢呐、中音唢呐、古筝、琵琶、高音笙、中音笙、民族打击乐、声乐、舞蹈、话剧、主持、戏曲和曲艺。

三、报名办法

1.下载并填写《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并于2009630前传真至浙江工商大学团委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28877134

22009117日至22日在清华大学文化艺术冬令营现场报名。届时我校将在北京设置报名咨询点。

3.考生报名后,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艺术特长生登记表》;

2)展示特长项目的光盘;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入学后备查)和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4.书面材料截止日期为2009630(以寄发地邮戳为准),请报名者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工商大学团委405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18,信封正面请注明“艺术特长生”字样。申请材料不再退还,请留好备份。书面材料寄出后可致电0571-28877134(朱老师)查询寄到情况。

四、艺术特长生认定及录取办法

1.我校将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冬令营艺术测试和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测试的专业水平为主要依据,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确定艺术特长生考生名单,并按自愿原则签订相关协议。

2.经认定且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达到我校各批次最低投档分数线(名次)者,我校将确保其录取在相应批次的第一专业志愿。

3.艺术特长生录取后将自动成为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并按协议规定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演出和比赛,锻炼自己,为校争光。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28877228  0571-28877229

团委咨询电话:0571-28877136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71-28877065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工商大学团委405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8

学校校园网址:http://www.zjgsu.edu.cn

                                

浙江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

浙江工商大学团委

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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